(四)科技处
激励学生参加教师各类科研活动,支持学生参与科研平台建设。针对平台及团队的科研任务来安排学生工作,通过有序推进平台及团队建设工作来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作战能力。
(五)组织人事处
负责创新创业师资队伍培养,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聘请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出台鼓励教师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制度。
(六)校友会
收集并宣传我校毕业生创业案例,加强联系利用校友资源支持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牵线搭桥引荐企业家校友担任创业导师,协调邀请优秀校友企业家回母校进行创新创业讲座。募集创新创业基金。寻求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校友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
(七)宣传部
依托各级各类媒体平台推进创新创业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八)经管学院
负责《创新基础》《创业基础》课程标准的研究制定,建设进阶课程《创业实务》,在全校范围内选拔具有创业意愿和创业潜质的学生,通过转专业组建创业管理实务方向班。
(九)各二级学院
贯彻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的工作方针,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各类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科研活动。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有机融合。加强本学院创新创业实验实践基地与孵化基地的管理工作。
四、工作联动协调机制
(一)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会议
每学期召开不少于两次创新创业教育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要点,各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分工,做好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规划。
(二)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工作会议
由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牵头,对重要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召集相关部门创新创业工作人员进行研讨,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细化进度安排。
(三)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半学期报制度
各部门在每学期第9周及第19周,总结本部门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推进情况,报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由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汇总后呈交领导小组备案。